欢迎访问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国内要闻
国内要闻
国内要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要闻 > 国内要闻
农业农村部通知: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
2022-11-17 82作者: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农业农村部通知: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

现就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施行后,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工作,方便畜禽产品流通,农业农村部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

一、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

二、对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出证。

三、已经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对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畜禽产品,继续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不再重复出证,附具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加注件。

四、尚未实施畜禽产品无纸化出证并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的地区,暂时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继续出证。

五、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在我部指导下加快动物检疫信息化进程,在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无纸化出证,推动实现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

六、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农办牧〔2022〕31号.pdf


责任编辑:冰雨


二维码 二维码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手机: 电话:029-86254602 邮箱:2507169520@qq.com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建强路5号圣远广场B座6018室
Copyright © 2022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