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对四川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海林格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四川农业大学3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华中农业大学、四川海林格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共12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责任编辑: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