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技术问答
技术问答
技术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网上讲座 > 技术问答
养殖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审查内容
2024-04-19 112作者:刘书生来源:丹凤县畜牧兽医中心

        养殖场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一项法律职责,也是规范指导动物养殖场从业行为的具体要求。该项工作虽然在基层开展多年,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查人员把关不严,将法律赋予的职能流于形式,导致颁证之日就出现环保投诉或群体动物易感发病等现象。二是一些申请办证养殖场,其目的不是依法保护养殖场自身合法经营行为,而是取得相关政策资质。三是一些取得颁证资质的,疏于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挂在墙上,执行草率,生产档案记录或硬件设施缺失,特别县内动物调运不申报检疫,给疫病发生传播带来隐患。笔者根据生产实际,对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五方面审查内容予以简单阐述,帮助养殖场理解掌握。

       一、选址审查。动物饲养场选址前提是要与动物隔离场、动物屠宰加工厂、动物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之间,动物饲养场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距离。这个距离虽然没有具体规定,但在要依据山势、河流、周边居民居住点、风向、养殖密度、疫病传播风险及防控水平等综合能力评估。从不逾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角度分析,养殖场尽量远离以上场所或场地,既有利于自身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和美乡村建设。

        二、布局审查。主要要求养殖场区周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防止犬猫等其它动物进入养殖场区;场区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或消毒池,并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经营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具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兽医室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有孵化车间的禽类饲养场还要具备孵化间与养殖区间设置隔离设施,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流程应单向,不得交叉或回流。属于种畜禽场的要有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生产需要的,要设置独立区域。

       三、设施审查。养殖场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宜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与其生产配套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及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

       四、人员审查。养殖场配备与规模经营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动物防疫技术人员。患有相关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在饲养场直接从事动物疫病检测、检验、协助检疫、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隔离等活动。

       五、制度审查。主要建立九项制度:隔离消毒制度、购销台账制度、日常巡查制度、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种畜禽场还应建立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净化制度。

以上审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方可通过,并为养殖场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维码 二维码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手机: 电话:029-86254602 邮箱:2507169520@qq.com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建强路5号圣远广场B座6018室
Copyright © 2022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