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殖生产档案是畜禽养殖场生产变化、投入品使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生产行为的祥实反映,也是动物卫生监管部门的一种痕迹化监管手段,更是畜禽养殖场规范化管理的具体体现,这对掌握、了解养殖生产现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长期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经常深入畜禽养殖场开展生产服务,发现了养殖场普遍存在生产档案填写内容不全、记录不详、错误较多,为生产调查和工作开展带来诸多不便。为促进养殖场生产档案规范填写,确保生产规范化开展,现就养殖场生产记录档案存在的问题、填写标准及工作建议,提出个人观点,供养殖场参考。
一、存在问题
1、畜禽养殖场备案。畜禽养殖场备案一般由养殖场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具有唯一性的畜禽养殖代码,需要提交养殖场名称、养殖种类、规模场址、负责人、邮政编码、生产工艺、专业技能、动物防疫合格证及编号、环保设施及现场验收意见等相关内容。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畜禽标识代码仅简化填写4位顺序号;实际养殖规模与备案规模不一致;生产工艺未得到彻底落实;提供证明专业技能人员水平证件与实际从业人员和能力不相符,有弄虚作假现象;环保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种畜禽场未有个体养殖档案,调入、调出手续不健全,耳号、父号不详,甚至有的没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反映了畜禽养殖场生产变动情况,要求按照日或变动实际记录。有的养殖场未按饲养圈舍栏或名称编号,生产只重视养殖存栏情况,忽视了某时间调入、调出、死亡的详细记录。有的调入畜禽未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和检疫证明原件,调出或死淘的畜禽没有去向或原因说明。
3、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主要问题是使用产品名称简化或记录不全;生产批号或加工日期、用量标准没有详细填写;停止使用时间错误填写为使用期限而不是停用的具体时间;外购饲料未注明原料组成,自加工饲料未填写药物饲料添加剂详细成份。
4、消毒记录。主要存在消毒日期间隔长短不一,缺乏制度化落实;场所如圈舍、出入通道、附属设施填写不清。消毒药未填写化学名称;使用剂量仅填写配备浓度,未有使用量;消毒存在标注不清,未有操作人签字。
5、免疫记录。主要问题是栏舍没有按生产工艺阶段划分填写;免疫时间不清;疫苗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方法未做详细记录,仅反映在某时间注射了何种疫苗、免疫剂量;未免疫动物未登记动物个体标识。从免疫记录来看,仅能反映注射了何种疫苗及注射头份。
6、诊疗记录。主要问题是诊疗动物标识编码普遍存在未登记;生产日龄不清;诊疗情况为养殖场从业人员,但他们普遍未有执业兽医师或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使用药物名称为商品名。诊疗结果存在真实性和准确性。
7、防疫监测记录。主要问题是大多数养殖场未有防疫监测设备及能力,也未聘请有资质机构进行监测。因此,多数场户监测项目及监测结果均未填写。
8、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主要问题是处理病死畜禽日期与生产记录中死亡的日期存在时间差异,有的病死畜禽处理数量前后不相符;死亡畜禽标识编码、死亡原因填写不清,甚至一概填写为病死;处理方法简单,多数填写为自行深埋。
二、原因分析。
一是责任心不强。多数畜禽养殖场忙于生产,忽略了养殖场的生产记录,生产部门间缺乏沟通交流,生产状况不明,生产信息闭塞,数据不能及时掌握,生产记录时有时无,缺乏连续性、一致性、准确性,工作人员责任心缺失。
二是管理不精细。生产养殖档案是生产过程的全面反映,由于养殖场不注重数据分析,岗位职责不明确,未落实绩效管理,未有专人统计。长此以往,形成了只重视生产而忽视档案管理,生产经营问题只能靠主观臆测,管理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错。
三是培训不到位。从养殖档案填写来看,缺项、漏项较多,表明了畜禽养殖业主对生产档案填写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也说明了生产档案填写的培训不到位,应强化养殖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培训。
三、规范标准
1、畜禽养殖场备案。如实提供养殖场工商注册法人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备案登记表、品种家谱或出场证明等,做到填写规范真实;配套设施清单详实提供设施设备一览表;生产工艺按照生产阶段或转栏期限填写;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数量、水平,应提供技术人员工种、专业资格证书或反映技能等级证书;动物防疫编号应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书复印件;废物环保设施应达到能够满足15-20天粪污贮粪量处理要求能力。备案应经个人提供以上备案资料,畜牧主管部门对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登记畜禽养殖备案,编写由6位县级行政区域代码和4位顺序组成的统一代码,并具有唯一性。
种畜禽生产经营场还应提供种畜个体家谱档案、编码、生产日期、品种类型等相关信息资料。
2、生产记录。按栏舍、圈舍或各生产阶段,按日期或变动情况详细记录生产、调入、调出、死亡淘汰变动情况及存栏情况。在备注栏对调入情况填写防疫合格证号,调出填写去向,死亡或淘汰写明原因 。
3、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从开始使用起始记录填写;投入品名称应规范填写产品名称;如外购公司或本场加工饲料,分别在备注栏写清原料组成和药物添加剂成份;如兽药应写清兽药成份,留存产品包装袋或盒;详细登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用量填写单位畜禽用量和整体用量;停止使用时间填写停止用药的具体时间而不是使用期限。
4、消毒记录。消毒应建立完整的日常消毒制度。消毒场所包括栏舍、人员出入通道、附属物设施;消毒时间填写具体时间;使用消毒药品名称为化学名称;用药剂量分别填写使用浓度和使用量;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具体方式。
5、免疫记录。按生产阶段或圈舍单元,建立档案。存档数量填写实际存栏状况;免疫数量填写实际免疫数量;免疫方法填写疫苗注射的途径,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皮下注射、刺种等;免疫剂量填写单个畜禽免疫的份数或头份;免疫人员填写专门从事免疫人员姓名,一般指疫病防治员;备注栏主要填写未免疫动物耳标号。
6、诊疗记录。主要反映诊疗的具体时间、动物个体的畜禽标识号、畜禽日龄、发病数量、病因、诊疗人员。当诊疗单位为有资质单位时,在诊疗人员栏填写单位名称;当诊断人员为执业兽医师时,写执业兽医师姓名。用药名称填写化学名称,不写商品名。用药方法包括口服、肌注、静脉注射等;诊疗结果主要体现治疗效果的好与坏,或治愈率、治愈数量等。
7、防疫监测记录。主要体现免疫监测效果。采样日期反映血液抽样的时间;采样数量反映抽取畜禽样本的头数或只数;监测项目具体反映“××病”的监测名称,具有针对性;监测单位填写监测单位或企业自检,委托监测的填写委托机构;监测结果填写如阴性、阳性,抗体水平、效价等;处理情况填写扑杀或重新免疫。
8、无害化处理记录。主要体现处理日期、数量、处理原因、处理方法、处理单位等。处理原因填写如染疫、正常死亡或死因不明,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标识要登记清楚;处理方法填写化制、深埋或焚烧;处理单位填写委托处理单位名称或本场自行处理人员。
四、工作建议
1、加强培训。生产档案是一项反映生产运转的系统工程,也是生产指标好坏的评价依据,需要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填报。由于养殖场生产技术人员或办公管理人员忙于事务,重点关注生产运行,忽略了养殖档案记录的日常化填报,致使记录内容不全,甚至有遗项、漏项和错项,数据缺乏统一性和逻辑性。因此要注重加强生产人员管理及业务培训,力求在思想上重视养殖档案填写工作,端正态度,准确规范填写。
2、勤于监督。作为畜牧部门要经常深入养殖场加强生产、防疫、饲料及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指导养殖档案规范填写,发现填写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并依据《动物防疫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养殖场予以严肃处理,促进畜禽养殖企业规范化生产经营。
3、精细管理。养殖档案填写反映了养殖生产经营的客观现状,也是养殖企业管理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有利于促进规范化养殖生产。因此,作为养殖企业生产管理人员,要将养殖档案记录建档工作,作为养殖企业生产管理的重点,纳入生产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并予以妥善长期保存保管。同时,养殖场在生产经营中,也可根据生产实际状况,进一步细化档案分类,补充完善档案科目,便于生产管理和生产分析,对今后生产发展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