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陕西省畜牧业协会秦牧智库(以下简称秦牧智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秦牧智库在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技术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秦牧智库由陕西省畜牧业协会设立,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技术委员会)进行管理。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条 秦牧智库由有志于服务陕西省畜牧产业的注册专家组成。
第三条 秦牧智库的注册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三农”情怀,热爱畜牧事业和有服务畜牧产业的意愿;
(二)能够掌握和贯彻畜牧产业政策,具有与畜牧产业相关的理论知识,生产实践或经营管理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或科技应用示范的本领,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四)在事业单位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企业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突出业绩,在畜牧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
(五)身体健康,能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第四条 秦牧智库的专家由专家技术委员会推荐和个人申报两种程序注册入库。专家技术委员会推荐的专家须征得个人同意,填表注册入库。个人申报的专家须按以下程序遴选注册入库。
(一)个人申报。个人如实填写递交《陕西省畜牧业协会秦牧智库专家申请表》,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职称、业绩等方面的证明复印件和个人简介(500~1000字)材料。
(二)登记审核。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登记审核,并对其专业特长、业绩等进行考察。
(三)会议研究。专家技术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
(四)社会公示。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入库专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注册发证。经公示无异议,由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和颁发证书。办理证书时入库专家一次性交纳100元的证牌制作与管理费。
第五条 专家技术委员会根据入库专家的个人专长,设立若干专家组。各专家组根据产业需求和工作需要,自主组织开展活动。
第六条 入库专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应积极参加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组开展的活动。鼓励各个专家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第七条 陕西省畜牧业协会和专家技术委员会本着智库专家优先的原则,向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推荐先进和专家,选派智库专家开展调查研究、项目评审、鉴定验收、认定认证和技术培训等活动。
第八条 各专家组每半年向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呈报工作总结,各个专家每年11月底向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专家组呈报个人工作总结。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向陕西省畜牧业协会和专家技术委员会呈报工作总结。
第九条 秦牧智库注册专家不得私自以秦牧智库专家名义对外开展有偿服务活动。如需以秦牧智库专家名义开展有偿服务,须经专家技术委员会同意,并签订服务和报酬协议。
第十条 秦牧智库实行绩效考核。每年专家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对秦牧智库专家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专家技术委员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专家进行表彰通报。
第十一条 秦牧智库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程序及时注册,对考核不合格的专家撤销注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专家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