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问题及建议
作为畜牧基层工作者,经常接到养殖场环保投诉事件。在长期调查处置中,深感工作推进和巩固整改成果存在一定难度。现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分析一些现象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反馈问题渠道多。近年来,畜牧行业接到养殖场环保投诉事件主要是“12345便民平台”批转件、办公电话投诉件以及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等三个渠道,其中通过便民平台批转件占到80%以上。也充分表明人们对青山绿水、生态优美的生活环境理念根值于心。
(二)事件原因类型多。在养殖环保投诉事件中,经对调查,其原因主要呈现3种类型。一是养殖业主各类资质及备案手续齐全,但城镇化建设扩延导致群众民居向养殖场靠近,养殖场疏于制度化的消毒灭蝇措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象,引发投诉;二是小农户家庭院落式经济模式,引发环保投诉;三是边缘地界性因素,也会导致环保投诉,而且呈现多频反复化。
(三)粪污设施投入低。我县备案规模养殖场112个,粪污设施主要有3种途径:一是个别大型规模场采购密闭发酵罐处理模式,存在运行投入高,县域仅有1家,普遍推广难度大;二是规模养殖场自建槽式发酵池和大型沼气,仅适用本场粪污处理,不对外收购加工,全县仅有3家;三是自建贮粪棚和集污池,仅能满足防雨防溢流防渗漏条件,缺乏规范化堆贮技术设施。
(四)资源转化收益低。当前,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后,除具备有机肥加工条件的养殖场外,绝大多数养殖场堆贮固粪自行销售或客商上门收购二次加工利用,由于施肥还田具有周期性和季节性,会导致原粪贮存周期延长,增加粪污露天堆放和排放臭气的隐患。同时多数场户粪污还田土地有限且排放量难以控制,也造成次生污染事件。
二、原因分析
(一)主体环保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保护养殖业主承担主体责任。但生产中畜禽养殖场普遍存在投入高、成本高,市场风险大、效益低的问题,市场效益好了忙于生产,弥补亏损;市场差了忙于筹措资金周转,重生产轻管理现象较为突出。加之粪污处理车间恶臭气体浓度高,也是外界不常去的地方,时间长了粪污大量堆积导致环境恶化,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矛盾显现。
(二)环保投入资金缺乏。随着社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养殖场也不同程度的对粪污设施进行改造或升级,但其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譬如,采用110m³单个发酵罐,仅购买成本在80-100万元,还不算土建、贮粪棚、人工费、拉粪车及每天发酵罐运行电费。如果建设1个万吨有机肥加工厂,需要资金200万元以上,加之堆贮发酵辅料供应有限,无疑也是较大支出。一般养殖场采取原粪堆贮,发酵周期长且不充分,成为恶臭和蚊蝇滋生地。
(三)粪污还田支撑不够。目前,对养殖场提出粪污配套还田相关要求,从理论层面来看种养结合是一条根本和有效途径,但从技术层面来看依然缺乏相应标准,加之粪污还田季节性特征明显,也存在成本高等限制性因素,导致还田渠道梗阻不畅。
(四)社会服务培育滞后。总体来看,规模养殖场受行业管理对环保事件处置效率高,整改效果好。由于缺乏社会化或第三方粪污处理场,对于小散场户特别是庭院式养殖场户出现环保问题时,拆除无资金、转产缺门路、整改效果不佳,存在抵触情绪,整改有难度。
三、改进措施
(一)落实各方责任。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职责分工,环保部门抓好监督执法,农牧部门抓好技术指导,养殖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部门抓好组织落实。一是要结合县域实际落实禁限养区政策,对需要搬迁、拆除场户予以补偿,不搞“一刀切”;二是按照组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会商”政策,定期分析研判,做好现场检查,优化改进方案,及时开展处置;三是落实科技包抓场户机制,建立“一场一策”,提高粪污设施配套和使用效率,真正达到“三防”效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大型规模养殖场采用先进的粪污处理设施投入高、设备先进,粪污处理效果好,但运行成本和前期投入大。一般场户修建贮粪棚存在标准不高,难以达到设施规范化建设,导致粪污无害化处理效率低,需要政策引导支持,加快提升改进。对于庭院式养殖,需要建立粪污无害化处理联合组织或引进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兴办粪污集中处理加工厂,即可化解粪污污染问题,又可增加养殖收益,改善生态环境。同时,要将打通粪肥还田作为鼓励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关键举措,提高处置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从技术层面降低粪污污染事件,养殖场需要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综合措施。一是开展节水控制,减少污水产生量;二是实施干清粪工艺,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是采取精准饲喂,减少饲料浪费,同时在日粮中可添加益生素、有机酸、中草药等有益物质促进机体吸收转化,采用氨基酸替代部分植物蛋白减少氨氮排放;四是做好环境控制,采用现代化设施,实施智能化管理,确保养殖环境优良;五是积极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促进养殖场废弃物向沼化和肥化方向转变,实现资源化利用。。
(四)管控社会舆情。一是对投诉反馈养殖场污染问题,各部门要快速联动,及时有效处置,妥善答复办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构建全社会监督机制,发现污染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并做好政策释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对投诉整改到位养殖场要始终保持包容开放和支持的心态,绝不能因发生污染而要求禁养拆除,要正确引导养殖业主加快标准化创建,完善配套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编辑: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