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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耳标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及建议
2024-06-18 58作者:刘书生 李粉玲来源:丹凤县畜牧兽医中心

       畜禽耳标是动物身份识别的编码,一般是一畜一标,编码具有唯一性。规范化的使用耳标,不仅能反映畜禽的种类、行政区域、标识顺序等信息,而且可以为畜禽防疫、调运、死亡等环节提供监督管理依据。畜禽耳标代码一般由15位数字及专用码组成,首位数字显示畜禽种类代码,“1、2、3”分别是猪、牛、羊的畜种代码;其次6位数据代表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最后8位数代表标识顺序号。随着智能化管理信息技术的应用,规模化养殖场愈来愈重视耳标使用和管理,这既是行业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更是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前提保障。但从实际工作来看,耳标规范化使用和管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一)使用台账不健全。耳标在畜禽中使用起始于2006年,在使用推广18年间,畜牧行业机构经历多次改革、人事变化及办公场所更换等,县、乡镇级耳标管理人员也多次调整,难以做到专人专管,耳标采购、发放、使用、库存等台账数据跨度时间长,一定程度上存在数据登记不清;有的场户耳标领取后,随意存放,领取和使用未有登记,甚至出现流失、外借等现象。反映了信息登记并非闭环,客观上存在漏洞。

    (二)耳标加挂不及时。当前在一些养殖场,由于对耳标作用理解不透,存在出售时挂标的问题,防疫信息难以如实反映。有的散养场户在放养牛、羊时,因挂标与藤条牵撕而出现烂耳掉标,有的寄生虫在挂标处藏匿繁殖引发溃烂,有的猪场因圈舍卫生差,耳标被污,导致出售时耳标编码难以分辨,登记困难;有的猪群受到应激,相互撕咬,耳烂标丢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导致畜禽出栏品相不佳,为耳标规范使用带来心里抵触。

     (三)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场户不如实申报,以少充多,骗取或出借耳标,满足自己不时之需;有的为实现跨区域出售商品猪,与贩运户暗箱操作,使用输入地耳标,逃避检疫监管;有的场户仅对病死猪挂标拍照上传,作为保险理赔或无害化处理补助依据,监督人员未深入现场检查;有的对应收缴销毁耳标,不闻不问,去向不明。这些问题充分表明耳标使用监管工作不实。

       二、工作建议

     (一)加强耳标管理。耳标管理是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能,是防疫、检疫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一项重要工具。无论是管理单位还是畜禽场户都要认识耳标的重要性。县、镇级防疫管理人员应落实专人,建立出入库台账,做到账标数据一致、标畜使用一致、收缴销毁一致。为确保耳标发放的准确性,在领取耳标时可通过检查生产记录或“陕西智慧动监”养殖场户备案情况,依靠统计学原理进行综合判断。耳标发放结束后,根据养殖场户填报的防疫挂标信息,审核耳标使用信息,指导做好库存管理,严禁私自出借、倒卖或流失。

     (二)加强畜禽管理。散养场户出现耳标被污、耳朵撕扯、寄生虫藏匿等现象,主要是生产管理中存在缺陷。耳标被污原因是养殖场干湿和雨污未分离,养殖密度较大,粪便未每天定时清扫,特别在夏季出现畜禽趴窝粪污处,出现耳标黏粪。牛羊放牧耳标处藏匿寄生虫,主要还是定期驱虫工作未落实,饲养人员缺乏观察,长期疏于管理导致;藤条挂标引发耳撕扯现象虽有但概率不高,这主要发生在灌木丛或带刺藤中,人为管理即可减少发生。

     (三)规范加施耳标。耳标主要在县、镇级畜禽防疫机构申领,加施耳标应按照规范指引落实。一是加施时间,新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达到目的地10日内加施标识。二是加施部位,猪牛羊首次加施标识部位在左耳中部,避让毛细血管,需要再次加施的,再在右耳中部加施。三是标识更换,当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的标识编码。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严格做到“一畜一标”。

     (四)注重监督检查。各级动物防疫机构主管部门承担着标识及所需配套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登记、回收、销毁等职能。一是建好台账,要做好入库、出库、库存管理,并指导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建立规范台账,对养殖场户使用标识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白。二是检疫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畜禽产地检疫时,应当查验畜禽标识,未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在畜禽屠宰前,查验、登记畜禽标识;畜禽屠宰经营者在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保存、销毁。畜禽屠宰检疫合格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畜禽产品检疫标志中注明畜禽标识编码。三是处罚依据,根据《畜牧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销售、收购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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