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上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对规模养殖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从实际检查情况来看,发现存在养殖场建设前期备案不到位、数据信息不对称、生物安全意识淡薄、动物调运不规范、从业素质不高等问题,暴露出了行业在法律法规宣传、规模场建设指导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值得深思和改进。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规模化养殖场规范建设的路径建议,供互鉴交流。
一、基本情况。本次涉及检查场户20个,其中羊场1个、牛场3个、蛋鸡场3个、散养鸡场2个、驴场1个、猪场10个。其中取得土地备案、环评、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场16个,占场数的80%;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场12个,占场数的60%;在“陕西智慧动监”系统备案的场11个,占场数的55%;具备功能齐全的三级消毒设施场3个,占场数的15%;粪污无害化处理加工堆肥方式的3个、有机肥加工1个、沼气设施2个、密闭发酵罐设施2个,占场数的40%;同时,发现养殖场生产档案不健全、记录不完整、动物出栏检疫申报比例低等问题。
总体来看,规模养殖场对行业管理政策了解不透彻、不深入,依法经营理念有待提高,养殖场硬件设施有待规范。
二、原因分析
一是科学养殖理念不强。作为规模养殖场,本应在遵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环保政策、畜牧法、防疫法的前提下开展生产,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但从实际调查来看,有的场已经运行1年以上,还未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模场未申请养殖备案,未取得养殖代码;个别养猪场盲目从祖代场引进纯种猪,用于商品猪生产,甚或鸡场从当地散养鸡户批量购满种蛋,自行孵化鸡苗;有的场缺乏基本的消毒隔离设施,人员出入未有强制性措施。
二是依法经营意识淡漠。《畜牧法》《防疫法》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及其动物检疫的法律遵循。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养殖企业引种缺乏系谱档案和产地检疫、落地检疫等完备手续;有的出栏不报检,商品活畜直跨区域出售到省外;有的修建粪污设施不规范,造成污水乱排,破坏生态环境。
三是建设服务管理滞后。养殖场建设缺乏前期审查和过程监督,导致布局混乱、建设标准低;有的防疫基础设施缺乏,人畜混杂,净污道未分离,生物安全隐患多;有的场缺乏必要的生产管理制度,消毒形同虚设;有的对“陕西智慧动监”防疫信息填报、出栏检疫操作系统不熟悉,信息不准确;养殖企业普遍未建立财务专账,投入和产出效益难以估算。
三、工作路径
(一)资质要准入。作为规模养殖场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这是保障持续发展的基础。具体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土地备案、环评备案或批复、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养殖备案代码等完备手续,符合县域畜牧业禁养区规定。同时,养殖场必须聘用一名具有执业或乡村兽医资格人员作为技术指导。
(二)建设要规范。养殖场生产发展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生物安全和设施设备装备水平。一是具有布局合理的生产分区功能,包括生活区、生产管理区、生产区、无害化处理区,符合生物安全防护条件;二是生产工艺与配套设施匹配,包括生产能力与设施装备、粪污处理、分阶段养殖栋舍面积等相适宜;三是具备自动饲喂及环控条件,包括自动清粪、降温、通风、饮水、上料、供热等基本功能。
(三)防疫重管理。养殖场防疫管理事关生产效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具备场区、生产区、舍区三级消毒消洗硬件设施,特别是生猪养殖场还应做好人员隔离检测;二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免疫接种方案,落实日常保健和抗体监测,以监促防,提高动物机体免疫力和抗病能力;三是定期开展养殖场清洗消毒,做到舍内周消毒不低于2次、场区道路周消毒不低于1次、场区环境月消毒不低于2次;四是落实“全进全出”批次化管理,减少疾病交叉传播。五是做实“先打后补”政策落实,确保规模场自购疫苗来源合规且“真打、真防、真有效”。
(四)调运常监管。动物调运流通是疾病传播的重要环节,做好动物调运管理,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好规模养殖场“陕西智慧动监”系统备案,实现防疫种类、存栏动物、耳标使用、出栏申报、车辆信息、检疫出证的信息一致;二是抓好运输车辆备案、消毒、运输管理,实现车辆运载工具无病源传播;三是规范开展出栏动物检疫,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范技术规程,现场严格查验生产档案、休药期、耳标标识、群体健康状态,对疑是个体临床病症表现的进行实验室监测和隔离观察,健康的予以正常出证。四是对外地调入种畜或仔畜,认真开展落地隔离观察和检疫观察,隔离期满后健康畜的允于并群,必要时可再隔离期满再行监测。
(五)废物需利用。粪污未加利用必然会产生污染问题。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按照设计规模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固粪按照100头猪产生量0.2m³/日进行建设,其它畜按照猪当量进行换算,堆肥不少于3个月。液体粪设施按照每100头猪、奶牛、肉牛、羊,分别1m³/日、4.5m³/日、1.7m³/日、0.13m³/日,鸡每1000只0.2m³/日,敞口式不少于6个月、密闭式不少于3个月,进行建设。设施均要达到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对病死动物采取深埋、发酵或化制处理。兽药等医疗废弃物进行消毒后焚烧深埋。
(六)档案要建立。养殖场档案是反映和记录生产状况、分析生产经营的有效工具。行业部门规定养殖场必须建立养殖生产记录、防疫接种记录、饲料及其添加剂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疾病监测记录、诊疗使用记录、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等,种类多、内容具体。健全完善的生产记录是监督管理人员掌握了解养殖场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和手段。
(七)人员高素质。规范化养殖场需要一批高素质的饲养工、配种员、饲料加工员、兽医员、技术员、采购员等工人,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养殖场应建立生产绩效考核与工资衔接一致的奖惩措施,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增强文化素养。应建立员工定期体检和营养配餐制度,关爱员工身心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县、镇畜牧部门要积极开展涉牧法律法规宣传,针对生产中易发的普遍问题,要现场说法、讲法,树立养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要重点围绕养殖场建设选址条件、养殖场备案、耳标管理、种畜调运、畜禽防疫、产地检疫、粪污配套设施建设等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为提升养殖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加强包抓指导。全县一直来推行业务领导包片、技术干部包场户工作责任运行机制。县级行业部门应积极鼓励干部下沉一线指导,不走形式、不搞过程,真心实意落实包抓指导服务。应立足工作实际,重点推广畜禽“良种、良舍、良料、良管”配套技术,做到养殖品种、营养、环控、管理“四个”配套。要指导养殖场做好经营资质备案、生产档案、制度建立、程序免疫、产地检疫、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熟练掌握“陕西智慧动监”防疫信息录入和出栏申报,为系统掌握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夯实监管基础。
三是明方向谋发展。一是立足资源抓好发展定位,要综合考虑经济基础、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等,把降碳减排作为重要着力点,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二是不断提升养殖生产效率。在夯实稳产保供给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质量安全及生产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三是要以先进实用的科技装备支撑,因地制宜积极吸纳智能化、数字化现代要素,有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四是提升疫病防控能力,建立以实验室监测为前提的快速高效诊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