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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范实施肉牛增量提质工作的思考
2025-06-23 33作者:刘书生来源:丹凤县畜牧兽医中心

       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是中省专项资金支持肉牛重点养殖区、重点县发展肉牛产业的一项惠农政策,他主要以“见犊补母”方式,对产犊的母牛补贴不超过1500元/头。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县级政府配套、企业融资投入”的办法,鼓励养殖场户加快品种改良、提高基础母牛存量,通过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具体举措。我县2024年7月获批实施该项目以来,虽然能按照上级精神要求严谨组织实施,但也存在诸多操作性问题。现予以简要总结,供行业交流参考。

       一、项目推进情况

       我县肉牛增量提质项目在获得批复后,我县高度重视,成立肉牛增量提质行动工作专班,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引发文件、包镇(办)干部指导、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具体落实等方式,统筹抓好技术培训、技术跟踪指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见犊补母”政策落地见效。采取主要措施:

       (一)组建机构,强化组织实施。县级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的肉牛增量提质行动工作专班,突出以基础母牛登记、配种繁殖记录、新生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为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管。同时,按照科级领导包片、技术干部包镇包村责任,统筹抓好培训、服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持续跟踪项目建设,按时填报项目进度,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全面摸底,核实母牛底数。按照全县统一安排,落实镇办负责辖区内基础母牛摸底,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及真实性承诺。并以镇办为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统一上报县级行业部门并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见犊补母”政策及基础母牛摸底纳入补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建档归类留存。目前,全县汇总纳入补贴范围基础母牛680余头,为确保精准补贴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范程序,实施过程严谨。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核查产犊母牛和新生犊牛,核查结果对外公示。对项目实施期新增基础母牛,按照各镇办摸底造册、公示、上报,县级公示等程序执行。并核实母牛生产信息与补贴信息,确保信息一致准确。

       (四)建立专账,杜绝资金流失。肉牛增量提质项目“见犊补母”资金,受益对象是母牛养殖场户,补贴资金主要鼓励养牛场户品种改良、精细管理、扩群增量等,不得挪用、截留,更不得骗取冒领,一经发现取消补贴并全部收缴财政。

犊牛饲养期满一年,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一卡通”惠农系统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主观因素

       1、摸底不实。镇办在实施中,由于操作人员对文件精神理解不透,政策宣传不到位,在前期入户摸底中存在个别养牛场户登记遗漏现象,甚或个别镇办因其它工作,未上报一个场户。

       2、登记不清。肉牛增量提质项目涉及表册包括镇办摸底表、场户申请登记表、母牛生产信息表、补贴汇总表等,其内部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检查发现有的耳标信息填写错误,无法核查;有的犊牛出生时间不在实施要求范围;有的场户成诺书中登记基础母牛,数量随意增减;有的登记母牛配种日期和产犊日期只显示到月,未有具体日期。

       3、逻辑错乱。个别镇办补贴汇总表中产犊母牛数量大于新生犊牛数量,申报补贴以产犊母牛测算申报;有的新生犊牛申请补助数量大于生产信息中犊牛数量;多数场户肉牛品种为多代杂交母牛,但品种栏写成单一品种牛。

       4、投机情绪。核查中发现,个别场户存在倒卖牛的现象,致使违背先前“享受补助的基础母牛和新生犊母牛,1年内不私自出售或淘汰”承诺。

       总体分析认为,造成以上问题主要还是技术培训较少、政策宣传不到位、干部责任缺失等。

     (二)客观因素

      1、养牛规模缩小。我县属于“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石山区,人均耕地不足1亩,加上“封山育林”禁放牧政策规定,农作物秸秆资源匮乏,短期内扩规发展养牛将受制于地。加之,去年至今,肉牛市场价格低于成本线,养牛总体处于亏损,养牛发展信心不足,养殖规模急剧下滑。

      2、配套服务滞后。由于我县财政资金缺乏,养牛场户改良仍以本交为主,黄牛人工授精改良体系滞后。加之山大沟深,小散户养殖、粗放养殖占主导地位,母牛配种率、受胎率低,繁殖率不高,肉牛发展缓慢。

       三、实施目标流程

      (一)明确重点目标

      1、实施目的:通过实施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使全县肉牛养殖场(户)饲养母牛积极性大幅提升,新增犊母牛数量明显增加,为肉牛产业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种群基础。

      2、补助标准: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方式,中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母牛补贴,每头补贴不高于1500元。

      3、补贴对象:为县域内饲养基础母牛,选用优良种公牛本交或冻精人工授精改良技术,通过科学饲养管理,实现母牛扩繁增群的肉牛养殖场(户)。良种母牛应达到18月龄以上、当地母牛应达到15月龄以上,体重均达到成年的70%以上。补助品种主要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及其杂交母牛。

项目实施期内产犊母牛均可纳入补助范围,新增犊牛应为养殖户饲养母牛使用优秀种公牛本交或其冷冻精液人工授精所产后代。所产犊母牛原则上在本地饲养12个月以上,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二)补助工作流程

       1、摸清母牛底数。镇办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基础母牛进行摸底,存栏基础母牛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及养殖场(户)自愿实施申报表。并以镇办为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摸底登记表及申报表以文件形式统一上报县级主管部门。

       2、确定补助对象。县级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开“见犊补母”政策及基础母牛摸底补助名单。

       3、入户实施核查。由镇办组织核查产犊母牛和新生犊牛具体工作,核查结果对外公示,负责登记在册基础母牛及时完善配种、怀孕、产犊、淘汰等相关信息。母牛产犊后,养殖场户要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镇办,由镇办负责核实、采集犊牛相关信息,包括:母牛耳标号、犊牛耳标号、犊牛信息和影像资料。采集新生犊牛数据时,要将基础母牛配种记录与犊牛基础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新生犊牛档案信息齐全、真实,实现全程可追溯。

      4、拨付补助资金。县级主管部门与县财政局、镇办组织对上报的数量按照30%比例进行核实抽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总体要做到:“三公示”(县镇村三级基础母牛、产犊信息、补贴资金)、“两核查”(县、镇办二级对基础母牛、产犊核查)、“一直补”(直补饲养场户一折通)。

       四、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肉牛增量提质行动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牵头负总作用,加强关键环节跟踪监管,抓好基础母牛登记、配种繁殖记录、新生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四个关口,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有效。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级业务部门要统筹抓好技术培训、技术跟踪指导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认真做好基础母牛识别、登记;填写好母牛生产信息;及时核查登记产犊情况,运用专业的肉牛生产繁育知识、耳标信息、防疫信息、产地检疫信息等综合评估。强化改良、营养、环境、管理等技术指导,提高基础母牛情期受胎率、产犊率。

      (三)强化资金保障。肉牛增量提质项目“见犊补母”资金,受益对象是母牛养殖场户,补贴资金主要鼓励养牛场户品种改良、精细管理、扩群增量等,不得挪用、截留,更不得骗取冒领,一经发现取消补贴全部收缴财政。

     (四)整合力量推进。中省专项资金仅用于补助“见犊补母”环节,肉牛场建设补助、品种改良体系、科技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还需县级财政及第三方融资化解。特别是面对肉牛市场价格下滑,养殖亏损等不利因素,更需多方发力,否则效果难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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